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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


  • 本公司内部稽核为独立单位,直接隶属董事会。
  • 本公司内部稽核单位配置专任稽核人员,稽核人员除符合金管会规定之适用资格外,并每年持续进修内部稽核相关之专业课程。
  • 本公司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并提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内部稽核人员之任免、考评、薪资报酬系依据「薪工循环」之规定办理。
  • 本公司依据金管会颁布的「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订定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据董事会通过的稽核计画执行,另视需要执行专案稽核或覆核。
  • 本公司稽核主管定期呈核稽核报告予独立董事核阅,并列席董事会报告稽核业务执行情形。本公司年度稽核计划、稽核计划执行情形、内部控制缺失及异常事项改善情形等皆已依规定于公开资讯观测站中完成申报。